劳荣枝案件经过
劳荣枝案,一场骇人听闻的犯罪系列,横跨1996年至1999年。在这段时期,劳荣枝与法子英二人组合,以罪恶的合谋制造了一起起令人发指的悲剧。让我们回顾一下这起案件的核心经过。
一、犯罪实施阶段(1996-1999年)
南昌灭门案(1996年7月),劳荣枝使用化名“陈佳”,在南昌某夜总会以陪侍工作为掩护,诱骗熊某至出租屋。法子英随后持刀威胁并勒死熊某,残忍分尸后抢走财物。当晚,二人竟闯入熊某家中,杀死熊某妻子及无辜的女儿,抢走财物后逃之夭夭。
紧接着,在温州,劳荣枝故技重施,以陪侍人员的身份物色目标梁某。两人入室,法子英残忍地将梁某和刘某清杀害。劳荣枝取走财物后逃离温州。
常州绑架案(1998年夏),劳荣枝与法子英绑架刘某,勒索巨额钱财。在这起案件中,刘某幸运生还,成为整个系列案件中唯一的幸存者。
合肥绑架案(1999年夏),劳荣枝以假名诱骗殷某至出租屋,法子英则将其关入狗笼实施绑架。为逼殷某交钱,法子英甚至以“做工”的名义诱骗无辜的木匠陆中明至现场杀害,其手段残忍至极。最终,殷某也难逃一死。
二、逃亡与抓捕(1999-2019年)
法子英于1999年被执行死刑,劳荣枝则潜逃多地,隐匿身份。2019年11月28日,劳荣枝在厦门某商场被捕。
三、审判与执行(2020-2023年)
劳荣枝被控多项罪名,包括故意、和绑架。经过一审和二审,最终被判处死刑。2023年12月18日,南昌中院依法对劳荣枝执行死刑。
这起案件的犯罪特征十分明显:劳荣枝以色诱物色目标,法子英负责实施暴力,形成了一种罪恶的“仙人跳”犯罪模式。手段极端残忍,包括分尸、灭门等,共导致7人死亡。这起案件因其时间跨度长、手段残忍而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成为法治教育的典型案例。劳荣枝与法子英的罪行令人震惊,他们的存在让人们深感社会的不安和悲痛。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法治建设仍需加强,社会应共同努力维护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