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糖尿病门特2014(天津糖尿病门特2025年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怎么报销)
糖尿病特定病种保障在天津市的实施细节
一、病种范围
天津市已将糖尿病纳入门诊特定疾病范围。对于已办理门特病登记的参保人员,其在有效期内因糖尿病产生的医疗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支付。
二、报销比例标准
1. 退休职工待遇:
年度医疗费用在超过1300元起付线后,5.5万元以下的费用可报销85%,超过5.5万元的部分,报销比例提升至90%。对于特殊门诊(包括糖尿病),年度限额为45万元。其中,1300元至12万元部分报销85%,而12万元至45万元部分,报销比例为80%。
2. 药品费用限额:
降血糖药品的年度限额为1万元,此限额不包括治疗并发症的其他药品。超出此限额后,仍可联网报销,无需垫付。
三、办理流程
1. 鉴定登记:
参保人员需在天津市的15家糖尿病门特鉴定中心(如代谢病医院)进行鉴定,鉴定时需携带医保卡、身份证以及650元的检查费用。鉴定通过后,需填写《门特登记表》并选择定点医院。后续可通过"金医保"APP进行变更。
2. 就医报销:
就医时,需明确使用"门特号"进行挂号。在选定的定点医院或签约机构(如三潭医院)可以直接刷卡结算。
四、重要提示
1. 门特待遇与普通门诊报销是独立计算的,有独立的起付线和限额。
2. 如有转诊需求,签约医院将负责安排转诊,转诊医院的费用仍可刷卡结算。
3. 每年的9-12月为签约续期时间,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建议在具体操作前咨询医院医保科或拨打天津市医保服务热线12393确认相关政策。天津市对于糖尿病患者的保障政策旨在减轻患者负担,为糖尿病患者提供更为便捷的医疗保障服务。希望广大糖尿病患者能够充分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一政策,确保自己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