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夜班打瞌睡被开除 公司赔4.8万

生活百科 2025-04-13 05:50生活常识www.tangniaobingw.cn

在春意盎然的3月28日,一则关于广东珠海一家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据悉,一名在公司已服务7年的员工小艺因在上夜班时打瞌睡,被公司开除并拒绝支付赔偿金。公司坚称,小艺在连续4天的凌晨时段出现打瞌睡的情况,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小艺表示,这些短暂的打瞌睡行为发生在凌晨四五点,是她正常的生理需求。

此案经过劳动仲裁后,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共计48146元。公司对此裁决表示不满,向香洲区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公司的解雇行为属于违法解除,需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案件的二审过程中,珠海中院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和情理因素。法院认为,公司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兼顾合理性问题。尤其是在小艺处于妊娠初期这一特殊的生理阶段,打瞌睡的行为有其身体的客观原因。经过审理,珠海中院认定小艺的打瞌睡行为并不构成严重违纪,因此驳回了公司的上诉,维持了原判,公司需支付赔偿金48146元。

对于职场女性怀孕后遭遇的不公平待遇问题,检察官提醒广大女性要坚决维权。孕妇被公司违法辞退的,可以向工会、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女员工在怀孕时,劳动合同到期也要延续到哺乳期结束。如果公司在此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相关法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列出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情况。《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些法律条款为职场女性的权益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在这个案件中,小艺最终获得了应有的赔偿,也为其他遭遇类似情况的职场女性树立了榜样。我们应当关注职场女性的权益保护问题,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

上一篇:阳台上放这个东西最兴旺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2015-2025 Www.tangniaobingw.cn糖尿病网版板所有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