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继续教育
一、关于继续教育的对象
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针对以下两类人员提供会计继续教育服务:
对于那些已经拥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从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他们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对于那些虽然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则从他们开始从事会计工作的那一年起,也必须参加继续教育。
二、关于继续教育的管理
对于学习平台的选择,浙江省会计事务服务中心提供了网络继续教育服务。学员可以通过指定的平台,如“浙江省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系统”来完成学习。在此建议学员们使用谷歌、火狐等浏览器,以避免因兼容性问题导致的学习困扰。
在学分要求方面,学员需要完成规定的学分才能顺利结业。学分的获取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课程、考试、会议以及学历教育等。具体的学分要求,学员可以参考其他省份的政策,如广东省的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
三、关于学习内容与时间安排
在内容分类上,继续教育涵盖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准则、会计实务等多个专业科目。学员们可以依据平台发布的年度通知来确定具体的学习内容。至于时间节点,2024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已在4月28日开通。至于2025年的具体安排,学员们可以关注浙江省财政厅或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的通知。
四、其他注意事项
对于免修条件,学员如果参加了国家承认的会计类学历教育并通过了当年度课程考试,或者通过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某一科目,都可以折算成相应的学分。关于费用说明,部分省份如黑龙江省的培训服务费为每人每年35元,由参训人员直接支付。但浙江省的具体费用需要以官方通知为准。建议学员们通过浙江省财政厅官网或“浙江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获取的政策细则,以确保对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有全面准确的了解。也希望大家能积极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升自己的会计专业技能和知识,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