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单独二胎新政策2014

生活百科 2025-06-22 12:15生活常识www.tangniaobingw.cn

一、政策概述与实施时间

经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决议通过,一项新的政策于2014年3月28日正式执行。这一政策变动对于符合条件的家庭来说,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消息。从2014年3月31日开始,全省统一受理相关的申请。

二、适用条件详解

这项政策主要面向两类人群:

1. 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定义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包括收养子女)。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父母仅生育或收养一个子女;

曾有兄弟姐妹,但均已死亡且没有子女;

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且无兄弟姐妹。

2. 再婚家庭:

对于再婚家庭,只要再婚前双方合计子女不超过两个,且其中一方为独生子女,就可以申请。但需要注意的是,复婚夫妻不包括在内。

三、申请材料准备

想要申请这一政策福利,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的复印件;

独生子女方的《独生子女证》或相关证明;

双方单位或户籍地出具的婚育证明;

独生子女父母婚育情况证明;

书面申请书(需签字盖手印)。

四、审批流程介绍

审批流程简单明了:

1. 向户籍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

2. 提交申请后,会进行初审,然后报送给县级计生部门审批;

3. 如果材料齐全,将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如果需要补充材料,会在5日内通知。

五、过渡期规定解读

为了平稳过渡,政策还设立了过渡期规定:

1. 补办期限:2014年3月28日至5月28日期间生育的,可以在子女出生60日内补办《生育服务证》,并且免予处罚。

2. 违规处理:过渡期后未按时补办的,将按照无证生育进行处罚。

六、衔接政策说明

对于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申请二胎时需要将证件退回,并停止享受独生子女的相关优待。但已经获得的奖励无需退回。这一政策衔接旨在确保新旧政策之间的平稳过渡,尽可能减少对于符合条件家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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