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
中国收养制度的核心原则
收养,作为一项充满人文关怀和法律约束的行为,旨在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同时尊重收养双方的自愿意愿。以下是构成我国收养制度法律基础的重要原则。
1. 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
此原则作为收养制度的首要原则,其核心在于确保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具体要求如下:
收养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抚养教育能力,且其过去无不利于被收养人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对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其本人意见在收养过程中必须得到尊重和考虑。
任何借收养名义进行的未成年人买卖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2. 平等自愿原则
收养关系的建立,必须基于收养双方(或监护人)的真实、自主意愿,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迫或欺诈。这一原则尊重了每个人的自由选择权,确保收养行为是出于真正的关爱和责任感。
3. 合法权益保障原则
被收养人的正常生活、受教育等权利得到法律的坚决保障。与此收养人经过合法程序后,也享有合法的监护权。这一原则旨在确保收养关系中,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合理保护。
4. 公序良俗原则
收养行为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准则,例如近亲间的不当收养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约束。这一原则旨在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
5. 合法性原则
收养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比如收养人需年满30周岁等。收养行为也不得违反计划生育等法律法规,必须通过民政部门登记才能生效。
6. 隐私保护原则
在收养评估和登记过程中,法律强调对当事人信息的严格保密,以保护双方的隐私权益。
这些原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收养行为的规范和约束,也彰显了社会对人权和儿童福利的关注和重视。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收养法》中均有明确规定,共同构建了我国收养制度的法律框架。每一项收养行为,都应在这些原则的指引下进行,以确保收养行为的合法性和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