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电子码的含麻黄碱药品不能卖

健康知识 2025-04-07 23:39健康知识www.tangniaobingw.cn

在全球健康保护的大旗下,我国对药品的管理再度加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1月12日发出通知,对于从今年1月1日起生产的特定药品,包括含类复方制剂(但不包括传统中药中含麻黄的中成药)、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和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等,强制要求必须配备独特的电子身份标识码。

这些特殊的药品,由于其独特的药效,需要被纳入严格的电子监管系统。每一枚药品都将拥有一个独特的身份标识码,仿佛药品的“电子身份证”。只有被赋予这种标识码的药品,才被允许在市场上销售。

各省(区、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肩负着重要的监管责任。他们需要督促本地的药品生产企业为这些特殊药品赋予电子身份标识码,药品经营企业也需要对带有标识码的产品进行核实和核销。所有的数据都需要通过电子监管网络进行上传。

一旦药品的销售流向出现异常,药品经营企业必须立即暂停销售,并向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查,同时请求药品流入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协助调查。如果在核查过程中发现药品疑似流入非法渠道,还需要立即通报给同级公安机关。

这一电子监管举措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药品管理,确保医疗需求的满足,同时防止这些特殊药品从正规渠道流失或者被滥用。这不仅是我国加强药品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的必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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