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通路贩售的「咨询券」开卡后能否退货?

健康知识 2025-04-19 17:58健康知识www.tangniaobingw.cn

电视购物频道经常出售所谓的“咨询券”,这些券通常涵盖光疗雷射或电波拉皮等服务。由于价格亲民,许多消费者会购买这些咨询券。当他们到达现场时,常常遭遇与电视宣传不符的服务、强制推销和无法退款等问题,让消费者感到被误导。

那么,电视购物等虚拟平台是否可以销售这种“咨询券”呢?

医疗广告法规定,医疗广告不得采取某些特定方式,包括假借他人名义、利用医疗刊物、公开祖传秘方、摘录医学刊物内容、藉由采访或报道等方式。医疗院所也不得以赠送礼品、折扣、彩券等方式招揽病人,未经许可不得派员外出办理义诊等活动。这些规定显示,医疗法对医疗广告有严格的规定。

对于电视购物平台所销售的咨询券,如果其内容涉及医疗行为,即使规避了医疗行为或医疗广告的相关用语,也应当受到医疗法关于医疗广告的规定约束。如果违反了上述规定,可能有违反医疗法的风险。

至于消费者在购买咨询券后,发现现场服务与电视宣传不符,或遭遇强制推销,消费者保护法提供了相应的保障。根据消费者保护法,通过通信或访问交易的消费者,在收到商品或服务后七日内可以解除契约并退款。这意味着,如果消费者在购买咨询券后改变了主意,他们可以在七天内要求退款。

当诊所提供的服务与电视宣传差距过大时,消费者可以依据消费者保护法主张权益。如果诊所存在强制推销行为,消费者也可以依据相关法规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预付型交易,消费者在购买后应留意退款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消费者在购买电视购物等虚拟平台的咨询券时,应谨慎选择,留意相关法规和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医疗院所也应当遵守相关法规,诚信经营,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可靠的服务。在电视购物中,我们常常遇到一些特殊的商品,比如咨询券。这类商品在电视上以诱人的优惠和折扣吸引消费者眼球,让人跃跃欲试。而一旦消费者决定购买这些咨询券,他们需要预先付款,之后才能进行分次消费。这样的交易方式在法律上被归类为预付型交易。虽然目前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尚未针对这类交易契约制定详细的规定,诸如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等,但企业仍应自觉为消费者着想,制定出明确的退费条件和金额计算方式。毕竟,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了解自己的权益,包括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终止契约并得到合理的退款。这样既能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也能让企业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否则,若消费者遇到不合理的待遇,他们有权在合法终止契约的前提下,要求厂商在合理范围内依比例退还款项。这一做法不仅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也是对整个市场秩序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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