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要全力破解执行难(我国民事执行难的现状)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了法治保障制度的重要性,旨在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我国人民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就,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执行制度、机制和模式,促进了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
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我国法院采取了强有力的措施进行打击。建立查控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快速查物找人,让失信行为无所遁形。吴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便是典型案例。法院通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行等措施,迫使吴某履行法律义务,最终解决了这起拖欠工资案件。
除此之外,法院还与其他单位和机构合作,构建信用惩戒体系,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多部门、多行业、多手段的联合惩戒。这一举措让近40%的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惩戒压力下自动履行义务。法院也在对守信者进行正向激励,建立诚信履行名单库,为诚实守信的当事人提供一系列激励举措,如减免案件受理费、降低诉讼保全成本等。
镇海区人民法院的实践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院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对已经履行义务的当事人给予肯定和激励。与农商银行合作推出“诚信履行贷”产品,为诚信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这种做法不仅让失信者受到惩戒,更让诚信成为市场经济中的“硬通货”,彰显了诚信的价值。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肖建国表示,应该通过制度建设,让诚信成为和黄金一样珍贵的东西。失信受罚、诚信有奖,社会信用体系的全链条才会更加完整。
这些举措的实施,不仅解决了执行难问题,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诚信的价值。法院的执行工作不仅关乎司法公正,更是对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推动力量。在未来,我们期待法院在法治建设和社会诚信建设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也感受到社会的诚信和和谐。
我国法院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付出了巨大努力,通过建立查控机制、构建信用惩戒体系、正向激励等措施,让失信行为受到惩戒,诚信行为得到肯定。这些举措的实施,不仅解决了具体问题,更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和诚信的价值。推动长效法制建设,从源头解决执行难题
随着岁月更替,时代的脚步从未停歇。就在不久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宣布,经过长达三年的不懈努力,“基本解决执行难”这一阶段性目标已如期达成。这不仅仅是数字的胜利,更是法治进步的显著标志。
回望过去,为了更好地解决执行难问题,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在2019年7月发布了《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这一重要文件不仅强调了综合治理的重要性,还就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以及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部署。这是国家层面对于法治建设的思考和具体行动。
人民法院的工作并没有止步于此。在成功“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基础上,他们正朝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目标迈进。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为我们揭示了下一步的蓝图。他强调,在执行工作方面,要突出重点并精准施策。其中,善意执行理念的强化尤为关键。为了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法院还专门制定了关于善意执行的文件。更令人振奋的是,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法院正在积极推进强制执行立法,吸取近年来的信息化、规范化、改革及执行联动等方面的成熟经验,起草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
值得一提的是,我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发展势头强劲。《中国法院的互联网司法》白皮书在浙江乌镇发布的数据显示,自从全国法院实行拍卖以来,财产处置的成交率和溢价率显著增长,而流拍率、降价率以及拍卖成本则明显下降。这一切都离不开司法拍卖的推动,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执行效率,还增强了透明度和公信力。
回望这段征程,我们深知每一个司法决策的背后都是对公平与正义的坚守。人民法院不仅作出了公正的判决,更让判决得到了切实的执行。这是司法为民的内在要求,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显著优势。为了巩固这一成果并着眼长远,人民法院正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我们坚信,在这样的法治保障下,人民群众将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优越性也将得到充分彰显。这不仅是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肯定,更是对未来的美好展望。来源: 记者:徐隽 编辑:陈丽英报道。
至于我国民事执行难的现状,其核心问题在于确保公正判决得到有效执行。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基本解决执行难”成为了过去的重要目标。然而真正的挑战在于如何保持这一成果并建立长效机制以确保未来能够持续有效地解决民事执行问题。“两个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对此进程的准确概括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