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正式实施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名为《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的法规(以下简称《办法》)。这一《办法》详细阐述了个人养老金的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规定。那么,究竟什么是个人养老金制度?老百姓应如何参与其中并享受优惠政策呢?针对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个人养老金制度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个人理性规划养老资金,合理选择金融产品,更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结果,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保障需求。我国正在努力构建以基本养老保险为基础、以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为补充、与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衔接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已经具备了相对完备的制度体系,而个人养老金制度则是国家对第三支柱的制度性安排,旨在补充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短板。
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参加个人养老金是非常有益的。只要是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加个人养老金。这项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支持,体现在税收优惠政策上。根据相关政策,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环节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度,这是比较符合我国国情的。一方面,个人养老金涉及参加人几十年的缴费、选择不同的金融产品、缴纳个人所得税和领取,需要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核验参加资格和唯一性。另一方面,个人账户制也体现了个人的养老责任。个人养老金由个人缴费,实行完全积累,待遇水平取决于领取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积累额。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还规定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如何开立。参加人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也明确了个人可以办理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功能,包括缴费、交易资金划转、收益归集、支付和缴纳个人所得税、信息查询等。资金账户具有唯一性,参加人只能选择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确定一个资金账户。
关于个人养老金的缴纳额度,每年上限为12000元,这一额度后续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的养老保障选择。通过参加个人养老金,劳动者可以在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积累,为未来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和质量。个人养老金制度解读:一站式账户管理与灵活的投资策略
近日,《》报道了关于个人养老金的动态。在这个制度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和商业养老保险账户的统一管理显得尤为重要。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个人可以通过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一次性开立这两个唯一的、相对应的账户。
这一制度的缴费水平也是灵活多变的。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但这一数额并非固定不变,而是会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以及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实际情况进行适时调整。这种动态调整的方式,既体现了制度的灵活性,也充分考虑到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
在保值增值方面,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可以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人可以自主选择。这种多元化的投资策略,既有利于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也有利于市场的充分竞争。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国际经验和国内都证明,多种金融产品参与个人养老金,能够促使金融机构开发更好的金融产品,为参加人提供更多的选择。
在领取方面,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十分灵活。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都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领取方式也多样化,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并归集至本人社会保障卡。更为人性化的是,参加人死亡后,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中的资产可以继承。
这一制度的推出,无疑为个人养老金管理提供了一个便捷、高效、灵活的平台。通过商业银行的开立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参加人可以更加便捷地管理自己的养老金,多样化的投资策略和灵活的领取方式,也使得这一制度更加符合个人的实际需求。
《》的报道为我们揭示了个人养老金制度的核心内容,也让我们看到了我国在养老保险体系方面的积极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