膨化食品执行标准(膨化食品脂肪含量标准)
百蟹面与膨化食品:解读其标准使用和检验方法
膨化食品作为现代休闲食品的佼佼者,以其独特的口感和多样的品种赢得了消费者的喜爱。参照GB/T 22699标准,膨化是原料受热或压差变化后的体积膨胀或结构疏松过程,而膨化食品则是以谷类、薯类等为主要原料,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食品。现行的膨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为GB 17401-2014,自2015年5月24日起适用于预包装膨化食品。
一、定义与分类
膨化食品通过油炸、挤压、烘焙、微波等技术处理,使食材如马铃薯、大米、玉米等发生变化。其特点在于原料中的水蒸气因高温或压差处理而气化膨胀,使食品体积变大并布有小孔。主要产品包括薯片、仙贝、虾条等。按照加工工艺的不同,膨化食品可分为焙烤型、油炸型、直接挤压型、花色型以及其他型。
二、易混淆产品
1. 膨化食品与薯类食品:如薯片可能是膨化食品,也可能是薯类食品。区分的关键在于配料表,膨化食品的主原料为马铃薯粉,而薯类食品的主原料一般为马铃薯。
2. 膨化食品与油炸糕点:由于生产工艺的相似性,膨化食品与油炸糕点容易混淆。如“肥肠酥或肥肠卷”可能为糕点,也可能为膨化食品,需关注执行标准和生产许可信息。
3. 膨化食品与膨化豆制品:虽然都有“膨化”二字,但膨化豆制品并不属于膨化食品,而是采用了膨化工艺的新型豆制品。
4. 膨化食品与调味面制品:调味面制品是方便食品,与膨化食品在产品和工艺上有所混淆。
三、相关标准内容
膨化食品的标准内容规定了理化指标如水分、酸价和过氧化值等。微生物方面,主要涉及到沙门氏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指标。值得注意的是,GB 17401适用于预包装产品,而污染物、真菌毒素、微生物以及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均关联基础标准要求。
四、检验注意事项
样品检测时需注意密封性,特别是水分、酸价、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等项目的检测。以玉米为原料的产品还需注意均匀性及样品制备量。测定酸价、过氧化值的样品需充分粉碎,避免强光直晒。检验过程中,需注意水分、酸价、过氧化值等指标的储存条件和时间,以及样品的均匀性和代表性。还要注意食品添加剂检测时可能存在基质干扰,必要时需采用质谱进一步确证。
膨化食品作为一种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休闲食品,其标准使用和检验方法十分重要。通过深入了解其定义、分类、易混淆产品、相关标准内容和检验注意事项,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欣赏这种美味的食品。作为食品行业专家,针对膨化食品的风险点,我提出以下观察和建议。请注意,膨化食品生产需严格遵守不得使用含铝添加剂的规定,这是首要原则。也需要注意原料中可能存在的铝本底,或者产品使用了如海苔等含铝量较高的材料。对于这类情况,生产者应严格控制原料采购和生产过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在食品添加剂的判定上,膨化食品在GB 2760标准中被归类为其他食品(16.06)。例如,糖精钠和山梨酸在膨化食品中不得检出,而对于新型豆制品(大豆制品及其膨化食品),其数值为1.0g/kg。生产者应清楚了解并遵守各类食品添加剂在膨化食品中的使用规定。
对于花色型膨化食品,如含有糖精钠的膨化食品,在判定添加剂使用时,还需考虑如酱、坚果与籽类等带入情况。生产者在生产这类产品时,应充分考虑到这些潜在的风险点。
我们还需要关注日常收集的复函、分类以及GB 2760等新增补通告。这些通告对于了解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至关重要。
在膨化食品的风险方面,首先要注意的是原料风险。例如,玉米可能存在黄曲霉毒素,这需要对原料进行严格控制。是食品添加剂的滥用问题。可能存在的问题包括防腐剂、甜味剂、着色剂的不规范使用,可能是生产过程中人为添加,也可能是计量器具不准确或其他原辅料累积带入。
微生物指标不合格也是膨化食品常见的风险之一。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因为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未严格控制,或者产品生产后未及时包装、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而大肠菌群超标则可能是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者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受到人员、工器具等污染,还可能是消毒灭菌工艺杀菌不彻底。
除了上述风险,膨化食品的脂肪含量也是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对于现行作废的膨化食品执行标准以及脂肪含量标准,生产者应及时了解并遵循新的标准和规定,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膨化食品的生产者应充分了解并遵循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和规定,从原料控制、添加剂使用、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和储运等方面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报 撰写人:余晓琴 刘议蕙 单位:四川省食品检验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