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保姆发烧死亡家属索赔158万被驳回
在这个悲剧中,一则关于雇主、护工平台和家庭之间的法律责任争议引起了广泛关注。以下是对此的深入分析和解读。
回顾:
在上海奉贤区,黎某通过一家互联网护工平台聘请了华阿姨(一位年约五十多岁的女性)来照顾家中的老人。某日,华阿姨突发高烧,体温高达四十度,她虽然向雇主请假休息,却拒绝了就医的建议,只是自行服用了退烧药。尽管雇主多次劝说其就医,但华阿姨仍然坚持自己的决定。不幸的是,她的病情迅速恶化,最终因发热导致的急性呼吸衰竭而死亡。
家属的诉求:
华阿姨的家属向护工平台和雇主提出了赔偿要求。他们认为平台和雇主没有尽到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要求平台赔偿一百万,雇主赔偿五十八万。
法院的判决及理由:
1. 平台责任认定:法院在审视案件后认定,护工平台在此中仅充当中介机构,并未与华阿姨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平台不应当承担雇主责任。
2. 雇主责任认定:法院进一步指出,华阿姨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自主判断自己的健康状况及就医的必要性。虽然雇主黎某和其家属多次劝说华阿姨就医,并在发现异常后迅速送医,但这并不等同于雇主存在过错。根据相关法律,雇主在已经尽到合理救助义务的情况下,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3. 人道主义补偿:经过调解,雇主黎某和护工平台还是选择向华阿姨的家属支付一万元作为人道主义补偿。
法律分析:
1. 过错责任原则: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雇主的责任是以存在过错为前提的。在此案件中,雇主并没有主观上的过失或客观上的失职行为,因此不构成侵权责任。
2. 雇员自主权与风险承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对自己的健康风险负首要责任。华阿姨拒绝合理的医疗建议可能被视为“自甘风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雇主的义务。
案件启示:
雇主义务边界:在日常工作中,雇主需要履行一些基本义务,如安全提醒和协助救助等。对于雇员的自主选择结果,雇主一般无需承担责任。这意味着雇主不必为雇员因个人决定而引发的后果负责。
平台责任界定:对于中介类型的平台,如果它们没有实际参与到用工管理中,一般来说不应当承担雇主的替代责任。
此案提醒我们,无论是雇主还是平台,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也要明确自身的责任边界。作为雇员,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自己。在面临健康风险时,必须谨慎决策并寻求必要的医疗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