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成氨工业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引领合成氨行业的绿色变革
自2013年7月1日起,《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13)成为合成氨行业废水排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替代了之前的2001年版标准。这一标准的出台,标志着合成氨行业在环保方面的新高度和新要求,其核心内容与实施要点如下:
一、标准的广泛适用性与分类管理
该标准不仅适用于合成氨生产企业,还涵盖了尿素、硝酸铵、碳酸氢铵等生产单位。无论是新建企业还是现有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评、验收等环节,都在其规范范围内。企业将根据产品类别和单套装置工程能力进行分类管理,实行差异化管控。
二、主要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
该标准对化学需氧量(COD)、氨氮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进行了明确设定。新建企业的氨氮限值更是严至25mg/L。配套吨氨最高允许日均排水量也有明确规定。为了更有效地控制污染,标准还鼓励采用两水闭路循环、尿素液水解等清洁生产技术。
三、监管严密与法律责任明确
标准对污染物的监测频次、方法及排放口设置提出了明确要求。对于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将面临责令整改、罚款(10万至100万元)甚至停业关闭的严厉处罚。
四、标准的更新与调整更加人性化
与旧版标准相比,2013版将原来的三个时间段调整为两个,对氨氮的控制得到进一步强化,企业分类方式也得到优化。生态环境部通过复函明确了二级标准的使用条件及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要求。
这一标准的实施,不仅为合成氨行业设定了明确的环保方向,更是推动行业技术升级与水污染防控的重要驱动力。为了确保合规排放,企业不仅需要定期维护处理设施,还需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每一滴水都达到排放标准,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