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狗打架主人被狗绳绊致十级伤残
在金秋的湖北黄冈黄州区,一个看似平静的广场却隐藏着一起因犬只撕咬引发的侵权风暴。方某牵着自己心爱的泰迪犬悠闲散步时,未曾料到,一场意外正悄然降临。那日,杜某饲养的牧羊犬,突然毫无预警地对泰迪犬展开攻击。在撕咬的过程中,方某为挽救自己的宠物而展开拉拽,却不料被狗绳绊倒,重重地摔在地上。这一摔,导致方某腰椎骨折,十级伤残的残酷现实摆在眼前。住院治疗14天,已产生医疗费高达16239.96元,后续仍需投入1500元进行治疗^[1][2][3][4][5][6][7]^。除了人的医疗成本,泰迪犬因伤势严重也在动物医院耗费了21304元的救治费用^[1][3][4][5][6][7]^。
在法律的庄严殿堂里,法院审理认定杜某饲养的牧羊犬属于城区严禁饲养的烈性犬种,并且未按规定办理养犬证。这一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关于禁止饲养危险动物的规定^[1][2][3][4][5][6][7]^。根据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的动物饲养人责任条款,判决杜某对此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需赔偿方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宠物救治费等合计70970.46元^[1][3][4][5][6][7]^。
这起案件不仅令人扼腕叹息,更凸显了法律对于动物管理的严肃态度。城区禁养犬种目录并非虚设,违规饲养烈性犬将被直接推定饲养人存在过错。犬只攻击行为引发的间接伤害,如因狗绳绊倒造成的伤害,也纳入饲养人的责任范畴^[1][2][3][4][5][6][7]^。这起案件的判决结果无疑给广大养犬者敲响了警钟。
公开数据显示,近年来涉犬侵权案件频发,其中高达63.2%的案件是由于养犬者未遵守区域禁养规定所引发^[2][7]^。这一判决结果通过严格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再次强调了公共场所动物管理的法律底线。希望广大养犬者能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在此呼吁每一位养犬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守相关规定,切勿违规饲养烈性犬。当您的犬只在公共场所发生攻击行为时,请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以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建一个文明养犬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