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3人服痔疮药肝受损 多部门均说管不了
一位武汉妇女的药物之旅:从病痛到药物性肝损的困扰
去年七月的一个炎炎夏日,武汉的刘芬(化名)走进了武汉市八医院,寻求治疗痔疮的方法。医生为她开了一种名为痔血胶囊的药物,产自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服用这种药物后,刘芬的身体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反应呕吐等症状接连不断。
经过多家医院的检查,刘芬被诊断出患上了药物性肝损。这个消息让她倍感绝望。更令人沮丧的是,随后她得知自己所服用的痔血胶囊因可能引发肝损害,已被国家药监部门紧急召回。为了治疗肝损,刘芬已经花费了巨额的医疗费用,但她仍然在治疗中,身体尚未康复。
令人困惑的是,尽管维奥制药公司曾为她和其他受害者提供了一定的治疗费用,但他们之后就不再出面。江岸区卫生局和武汉市八医院均表示,他们对此事无能为力。刘芬和她的家人四处奔走,寻求帮助,但无人愿意承担她们的治疗费用。
位于成都的维奥制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一直在积极寻找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并为此付出了数百万元的代价。但由于无法承担巨额的医疗费用,公司已经停产。成都市药监局表示,维奥公司是一家大型企业,目前面临着巨大的财务压力。他们对于厂家应该承担多少责任也感到难以确定。
对于这种情况,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的陈儒坤律师表示,虽然国家现行法律对药品质量问题的管理有明确的规定,但对于合格药品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法律上却存在空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药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对药品使用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企业无力赔偿,那么受害者就可能陷入无助的境地。
这个故事让我们深感痛心。刘芬的遭遇提醒我们,药品安全关乎每一个人的生命健康。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加强对药品安全的监管,确保每一粒药品的质量。我们也希望法律能更加完善,为受害者提供更多的保障和帮助。在这个法治社会,每一个公民的权利都应得到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