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启动
人民网北京消息,6月20日,一场关乎全国药品集中采购的重要文件《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在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正式发布。该文件的发布标志着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启动。
随着公告的发布,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纷纷委派代表组成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这些代表不仅代表着各地的公立和军队医疗机构,还包括部分社会办医药机构,共同实施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而这项工作的日常运作和具体实施,将由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负责。
回溯到2018年,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以带量采购为核心,推动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带量采购改革。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发展的新阶段。这不仅体现了国家对医药领域的高度重视,也显示了其在改善民生、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上的坚定决心。
此次《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2-1)》的发布,不仅包含了采购品种目录、各地区首年约定采购量等详细信息,更在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药品采购的流程。对于参与采购的医药企业来说,这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平台;对于广大患者来说,这意味着更加透明、合理的药品价格,以及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7月12日(星期二)上午7点30分起,申报材料开始接收。这一时刻的来临,标志着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正式启动。我们期待在这一机制的推动下,国家医药领域能够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为广大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这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启动,不仅是国家医保制度改革的重要一环,更是提高国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我们期待着它的顺利实施,为我国的医药领域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