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发文规范艺考培训
教育部联合四部门最近发出了一份重要文件《关于在深化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中加强艺考培训规范管理的通知》。这份通知是为了加强对艺考培训行业的全面规范,确保行业的健康发展。通知中的关键内容如下:
一、机构资质管理:所有从事艺考培训的机构都必须取得艺术类校外培训资质,坚持证照齐全的原则。这些机构将被统一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进行管理。新设立的培训机构审批渠道将保持畅通,而现有的机构则需要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标识。
二、从业人员要求:培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能力。严禁聘用有性侵、虐待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高校艺术专业的教职工及考试命题评分专家也不得参与培训。
三、培训内容规范:该规范主要针对音乐类、舞蹈类、美术设计类等高校艺术专业的统考/校考科目。培训机构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反对机械应试训练。对于有肢体接触的培训项目,必须在公开透明的场所进行,禁止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一对一的培训。
四、收费与资金监管:强调艺考培训的公益属性,要求培训机构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实施预收费全额监管,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防范以顾问、游学等名义变相收取高额费用。
五、安全管理要求:培训机构需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对于集中住宿的培训,需要取得相应资质并向主管部门报备。为了保障培训过程的可追溯性,需要安装视频监控设备。
这份政策的出台旨在到2024年建立健全艺考培训管理长效机制,重点解决无证办学、收费混乱、质量参差等问题。除此之外,还强调了推动校内艺术教育的提质增效,支持艺术类特色高中的发展。这对于规范艺考培训市场,保障学生的权益,提高艺术教育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