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日正式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作方案》。标志着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针对医保药品目录的第五次大调整已正式拉开帷幕。新一轮的调整彰显了医疗保障系统对患者群体的关怀和对医疗领域发展趋势的深刻洞察。
此次目录调整,较之前有了诸多创新之处。申报范围更加宽泛,并向罕见病患者、儿童等特殊人群倾斜,积极响应了《工作报告》提出的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的要求。对于罕见病用药的申报条件,取消了时间限制,这无疑为许多新药、特药提供了进入医保目录的机会。国家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和儿童药品清单中的药品也被纳入申报范围,体现了对特殊群体的关怀。
准入方式上,此次调整也进行了完善。非独家药品在准入时,将同步确定支付标准,解决了因个别企业价格过高导致通用名药品无法纳入目录的问题。通过专家测算确定医保支付意愿后,企业自主报价,只要价格合理,即可纳入目录,并以最低报价作为支付标准。这样的调整使得准入过程更加公正、透明。
国家医保局还表示,将指导地方完善管理措施,优先使用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以减轻患者负担。续约规则的改进也利于稳定预期,非独家药品以及已经历过两个协议期的独家药品,都可以纳入常规目录管理。这不仅有利于企业稳定预期,也有助于保障患者的用药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整还优化了工作流程,评审更加科学高效。专家评审环节日趋成熟,结合全面的申报药品数据资料,共同进行评审。这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也确保了评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按照目前的工作安排,此次调整程序分为五个阶段: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公布结果。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我们将在今年七月一日正式启动申报工作,十一月公布结果,并于明年一月一日正式执行新的医保药品目录。此次调整不仅关乎药品市场的格局变化,更关乎亿万患者的福祉。我们期待通过这次调整,能够为广大患者带来更多的福音,为医疗保障事业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