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来水每年低消96元官方回应
关于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新建自来水厂“每年最低消费96元”水费争议事件的报道
一、违规事实浮出水面
近期,江西抚州市临川区罗针镇新建自来水厂的“每年最低消费96元”水费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经过官方深入调查,事实逐渐明朗。该水厂存在每月多收2吨基本水量水费的情况,这意味着即使用户全年未使用水,仍需缴纳96元的水费。更令人不解的是,该水厂的定价机制备受争议。明明规定基本水量不超过3吨/月,但实际上却长期按照5吨/月(即年收费96元)的标准执行,这显然超出了规定的范围。
二、官方严厉处理
针对这一违规收费行为,临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采取行动,责成水厂立即停止多收2吨基本水量的行为,并核查涉及违规的户数及金额。为推动问题得到根本解决,水厂已决定自2023年起将基本水量下调至3吨/月(即年收费57.6元)。由于用户对过往账单存在误解,问题并未完全解决。
三、问题根源与矛盾激化
这一事件的背后隐藏着经营压力与用户权益的冲突。由于水厂的实际收费率不足50%,长期亏损,为了分摊成本,水厂试图通过提高基本水量来弥补损失。这种做法涉嫌强制交易,严重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偏差也导致了信息不透明和用户的不满。尽管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基本水量标准,但基层水厂在执行时却存在偏差。
四、后续监管方向明确
为了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临川区水利局及市场监管局表示将持续核查水费收取的合规性,平衡供水成本与居民负担,并依法处理违规行为。他们强调,农村供水“包干水量”收费需要经过价格批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这一事件也提醒了相关部门,今后在类似问题上需要更加审慎和透明。
这一水费争议事件不仅关乎用户的切身利益,也反映了基层水厂经营困境与监管缺失的问题。希望通过此次事件的曝光和处理,能够引起更多人对基层供水问题的关注,并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