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法2020年新规定
一、协议离婚的程序性调整
走进新时代的离婚流程,首先引入的是离婚冷静期制度。通过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在冷静期内也就是三十天的期限深思熟虑自己的决定。期满后,如果双方都在同一心境下仍决定继续办理离婚,须在随后的三十天内共同前往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否则将视为撤回申请。对于那些没有财产纠纷和抚养问题的情侣,也可以选择通过线上渠道便捷地办理协议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判断准则
在诉讼离婚方面,法院会依据一系列情形来决定是否准予离婚。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因感情长期不和导致分居满两年;一方被宣告失踪;以及经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起诉且分居满一年。
三、财产分割的明文规定
关于财产分割,婚内购置的房产和车辆,无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而在特殊情形下,例如婚内受赠的财产,虽然原则上属于共同财产,但如果赠与人明确指定了归属,那么则另当别论。对于那些出轨方转给第三者的特定款项(如以520、1314等名义的转账),原配法律上是有权追回的。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是,对于在家庭中承担较多义务的一方(如全职主妇),在离婚时是可以主张经济补偿的。
四、特殊群体的保护条款
对于特殊群体,如军人和农村妇女,也有特别的保护条款。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需经军人同意,但若是军人存在重大过错则不受此限。而对于农村妇女,在离婚后,即使户口未迁出,也仍享有土地征收补偿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五、子女抚养的法律规定
关于子女抚养,规则明确:2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这些规则是基于《民法典》实施前后的衔接,结合司法实践进行体系化调整。在具体案件中,还需要根据个案的证据以及地方司法指引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