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以社会化大生产为前提,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它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据客观经济规律,通过指令性和指导性计划来管理和调节的国民经济。它不仅是一种管理国民经济的方法和体制,更是一种经济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
计划经济的产生,源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科学理念。在马克思的理论中,劳动时间的社会的有计划的分配,是调节各种劳动职能与各种需要之间的适当比例的关键。列宁明确提出并使用了“计划经济”这一概念,指出资本主义必将被新的社会制度所取代,这种制度将实行计划经济。
计划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与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相结合的产物。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和调节比例关系的需求也日益显现。社会主义公有制将整个国民经济各部门、各企业、各地区联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使所有的生产和经济活动都服从于满足全体人民的日益增长的物质与文化生活需要的目的。这使得国民经济按照计划发展成为可能且必要。
与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相比,社会主义的计划经济具有显著的优越性。它能够使整个国民经济的各个环节保持平衡,实现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计划经济能够合理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和自然资源,避免重大的损失和浪费。它还能集中资源去搞重点建设,克服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并能适应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需要,逐步实现生产力的合理布局。
计划经济的执行过程中,通过反馈信息,能够及时发现矛盾并进行调整,避免比例关系的严重失调。而且,计划经济可以与商品经济相结合,形成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模式。这种模式可以在全社会的规模上自觉地运用价值规律,既能保证国民经济的统一性,又能使其富有生机和活力。
计划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国民经济综合平衡。综合平衡是根据各种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以及社会主义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政治经济任务,实行全面的、合理的安排。通过建立各方面的协调比例关系,保证国民经济能够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计划经济的优越性的实现,将确保社会主义经济在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以较高的速度稳定、持续、健康地发展。
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和调节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它能够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得以充分发挥,为全体人民带来更好的生活水平。为了促进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发展,我们必须精心安排涉及全局的重大比例关系。这些比例关系涵盖多个领域,如生产资料与消费资料的生产比例,具体表现为农业、轻工业与重工业之间的细致协调;积累与消费之间的平衡;工业内部和农业内部的比例关系;能源、交通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相互关联;生产与基本建设之间的和谐共进;以及人口再生产与物质资料再生产之间的比例维系。
这些比例关系的实现,离不开财力、物力、人力的合理配置。实现综合平衡的关键在于财政、信贷、物资、外汇和劳动力等方面的平衡。尽管国民经济在不断发展,平衡是相对的,但我们必须认识到,新的不平衡往往源于客观条件的变化,甚至主观决策的失误。计划经济的核心任务之一,就是要在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中,灵活应对各种矛盾,克服不平衡,建立新的平衡。
科学的计划管理必须扎根于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在制定计划时,我们必须深入实际,了解真实情况,既要考虑需求,也要考虑可能。计划指标既要积极向上,又要稳妥实际,留有余地。我们要在保持比例的基础上追求速度,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实现发展。
关于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关系,我们不必将所有经济活动都纳入国家计划。列宁曾指出,完整的、无所不包的计划可能只是“官僚主义的空想”。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除了计划调节,还需要市场调节作为补充。价值规律在这里发挥着自发调节的作用,两种调节方式相互结合,其中计划调节是主导,但也要尊重和利用价值规律。市场调节则是在社会主义国家的宏观控制和计划指导下进行。
中国的计划管理体制独具特色。根据企业和产品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我们采取不同的管理形式。一部分产品实行指令性计划,严格遵守国家计划;另一部分产品实行指导性计划,运用经济杠杆引导生产和流通;其余产品则由市场自发调节。这种管理体制旨在使国民经济既有计划发展,又充满生机活力。
我国在改革开放中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计划经济相比,市场经济更具活力和创造力。市场经济的自发性和自动调节性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创新和提升经济效率。我们也要认识到市场经济并非完美无缺,它也需要国家的宏观指导和调控。在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我们也要不断完善计划管理,以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